关于同意省廉政教育基地项目建设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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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省纪委办公厅:
报来有关资料收悉。为满足我省党员干部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和省纪委办案工作需要,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建设省廉政教育基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
二、建设内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用房、警示教育展厅用房、办案工作用房、武警营房和基地综合用房等。
三、总投资匡算2亿元(含征地拆迁费,项目总投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四、资金来源: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解决。
请据此抓紧做好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办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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