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阳县那卡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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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阳县那卡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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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贵阳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转报<开阳县那卡河水库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筑发改报〔2012105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委托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基本同意那卡河水库工程任务为工业供水及灌溉。工程设计工业供水1062万m3/aP=95%),多年平均灌溉补水量31.8m3/aP=80%),灌溉面积1200亩。

  (二)同意那卡河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007.5m,死水位为961m,水库设计洪水位1007.81mP=2%)、校核洪水位为1008.89mP=0.2%);水库总库容为1062m3,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为1002m3,死库容为29.5m3,兴利库容为972.5m3

  (三)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同意本工程区域构造稳定性好的评价意见。

  二、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水库枢纽由混凝土双曲拱坝、坝顶设闸溢流表孔、坝身放空底孔及引水建筑物等组成;输水工程由坝身引水管道、坝后分水闸阀室、工业用水提水泵站、高位水池及工业输水线路、自流灌溉输水管道等组成。

  (二)同意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水库枢纽主要挡水、泄水、放空、引水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提水泵站为3级、工业输水管道为4级、灌溉输水管道为5级建筑物。

  (三)同意水库枢纽、输水建筑物的洪水设计标准。大坝枢纽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0年一遇,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提水泵站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工业输水管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灌溉输水管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

  1、枢纽工程

  (1)基本同意设计推荐上坝线建坝的方案。大坝为混凝土拱坝,最大坝高68m,坝顶宽4m,坝顶弧长156m,拱冠梁底宽13.3m,坝顶高程1009m

  (2)基本同意坝基开挖处理及防渗线路布置。防渗帷幕线长386m,坝基部分采用双排布置,排距1.5m,孔距3m;两岸采用单排布置,孔距2m。帷幕灌浆有效进尺12306m,总进尺16205m。下阶段应进一步完善防渗帷幕设计及左、右岸坝肩开挖边坡支护设计。

  (3)基本同意溢洪道为坝顶设闸溢流表孔设计。堰顶高程为1004.5m,溢流堰净宽18m,堰顶设三孔6m×3m弧形工作闸门,溢流堰为WES实用堰,出口采用挑流消能。

  (4)基本同意放空建筑物的设计布置及结构型式。放空底孔布置于大坝左岸坝身桩号0+061.8m处,由进水口、孔身及出口段等组成。进水口井筒段长7.1m、宽4.5m,进口底板高程为957m,总长36m。进、出口分别布置有2m×2.5m平板事故检修闸门、2m×2m弧形工作闸门各一扇。

  (5)基本同意引水建筑物的设计布置及结构型式。引水建筑物由取水口、坝内埋管及出口段等组成。取水口井筒段长5.55m、宽4.2m,进口底板高程为959m,布置有2m×2m拦污栅、1.5m×1.5m平板事故检修闸门各一扇;洞内埋管为φ1000钢管,至出口闸阀室后分为两支:其一为工业输水管道至永温工业园区,另一支为φ300生态放水钢管(至猴子岩灌区的灌溉输水管道从该管引接)。

  2、工业供水工程

  基本同意泵站及高位水池、输水管道等输水建筑物的设计布置及结构型式。

  (1)首段管道从闸阀室至提水泵站,采用φ630螺旋钢管,长790m

  (2)泵站设计流量为0.375m3/s,水泵安装高程951.76m,设计扬程300m,配用电机功率4×630kW31备);泵房平面尺寸为34.7m×12.26m,地面高程为951m;上水管为φ508螺旋钢管,长2.9km;高位水池容积为3000m3,底板高程1244m

  (3)从高位水池布置长2.8km的输水管道至永温工业园区,包括长1.3km的φ600和长1.5km的φ400球墨铸铁管。

  3、灌溉工程

  同意灌溉供水管从引水管在坝后的生态放水管为起点,终点接猴子岩灌溉大沟,沿程布置,管径为φ355 PE管,长2.02km

  四、电气设备及金属结构设计

  (一)基本同意泵站的水机选型和布置。泵站选用卧式单吸多级式离心泵泵型。

  (二)基本同意泵站的电气设备选型和布置。

  (三)基本同意金属结构的选型和布置。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二)本工程导流建筑物为5级,同意采用5年一遇导流洪水标准,导流时段为10月~次年4月,相应导流设计流量为20.6m3/s。度汛洪水标准采用10年一遇,相应度汛流量为122m3/s

  (三)基本同意导流建筑物设计、土石料场选择及料场开采规划。

  (四)同意工程总工期为36个月。

  六、基本同意水库淹没处理所采取的设计洪水标准及回水计算成果、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方法、工程占地范围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水库淹没影响面积658.65亩;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88.09亩,临时用地61.27亩;输水区永久占地55.76亩,临时占地96.02亩;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46人,无搬迁安置人口。

  七、基本同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

  八、工程概算

  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22097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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