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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赤水市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赤水市官渡镇污水处理工程初步设计调整的报告》(赤发改环资[2013]9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该项目经我委黔发改建设[2012]410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批准新建日处理1500吨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收集管网9892米及相应配套工程,工程总投资1152万元。该项目经国家发改委评审中心评审,对设计推荐的污水处理工艺及管网布置方案提出了新的要求。依据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原初步设计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新建日处理1500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收集及输送管道总长7235米,其中:De200管1361米、De315管3871米、De400管440米、D325x5钢管200米、D426x6钢管150米、DN300排水铸铁管1213米。配套建设φ1000检查井158座。
二、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建设于赤水市博大竹业有限公司上游50m处。
三、工艺流程设计及主要设备选型
原则同意推荐的A2/O环形曝气池污水处理工艺流程设计和主要设备选型,污水处理达标后按环保批复要求排放。在下阶段设计中,设计单位应进一步复核部分设计参数取值,优化设备选型,确保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污泥处理工艺方案。
五、原则同意污水处理厂厂区总平面和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优化总图布置,节约用地。
六、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的设计。
七、原则同意污水管网布置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管网布置,复核水力计算参数优化管径。
八、同意管材选用HDPE双壁波纹管、排水铸铁管(明装管道及沿河支墩架空管道),过河管采用钢管。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管径及管材建设。
九、同意给排水、电气、节能、自控和消防设计。
十、同意环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十一、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1180万元,其中厂区工程投资为445万元,管网工程投资为735万元,超可研批复部分投资由赤水市自筹解决。(详见概算审定表)
十二、该项目初步设计原批复黔发改建设[2012]410号文停止执行。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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