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镇市河溪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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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镇市河溪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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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贵阳市发改委:

  你委会同市水利局上报的《关于<贵州省清镇市河溪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筑发改报[2013]96号)已收悉。省水利厅出具了清镇市河溪水库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黔水计函[2013]14号),经研究,基本同意河溪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清镇市水利化程度低,水利设施毁损老化严重,为缓解清镇市水资源供需矛盾,解决工程性缺水的困难,优化配置当地水资源,为清镇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的支撑。因此,在清镇市内,长江流域乌江水系三岔河一级支流油菜河上建设河溪水库工程是十分必要。

  二、工程的建设任务和规模:河溪水库工程的任务为工业供水、乡镇及农村人畜饮水。初步确定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58米,死水位为1240米,兴利库容708万立方米,总库容1086万立方米。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源工程和供水工程。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36165万元。

  五、工程建设总工期为24个月。

  六、可行性研究阶段,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开发任务、规模的论证,并请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规定,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深入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在充分征求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妥善落实移民的安置去向和就业途径。

  七、请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申请、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专题工作;并尽快组建项目法人机构,负责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及管理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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