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仁尖山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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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仁尖山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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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黔西南州发改委:

你委会同州水务局报来的《关于转报<兴仁县尖山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州发改农经[2011]4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兴仁县尖山水库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兴仁县尖山水库已列入《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符合《兴仁县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该工程枢纽位于珠江流域北盘江右岸一级支流麻纱河的上游南冲河粑粑铺河段上。兴仁县西部片区规划水平年2020年,缺水达4250万立方米,而尖山水库的建成后可为该区提供较为充足的水资源,有效解决缺水问题,切实改善当地农业生产条件和人民生活水平,有力的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尖山水库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兴仁尖山水库建设任务为:乡镇供水(含灌区农村人畜饮水)和农田灌溉。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年供水量1487万立方米,其中:向新龙场镇、下山镇、城北街道办事处、潘家庄镇等4个乡镇的农田灌溉用水量1257万立方米/年(P=80%),乡镇及农村人畜饮水的供水量230万立方米/年(P=95%)。下放生态流量0.087立方米/秒。水库死水位1347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372米,兴利库容1228万立方米,总库容1439万立方米。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Ш等,水库枢纽工程挡水建筑物为3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水库枢纽工程总布置为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岸边溢洪道、放空底孔兼灌溉放水管、右岸灌溉引水隧洞庭湖等建筑物。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6个月。

  五、根据2012年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兴仁尖山水库淹没及工程建设永久占地面积1941.58亩(其中耕地1670.05亩,林地213.45亩)。至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总人口981人,搬迁安置人口821人(设计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列入投资估算。地方政府可根实际需要提高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但提高的补偿补助费不列入投资估算。

六、按2012年3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46484.71万元。投资筹措方案:申请国家补助20000万元、省级配套15890.82万元(含省水利投资公司融资)、州县配套10593.89万元。

七、同意兴仁县雨露水利水电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该水库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89号)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符合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4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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