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六盘水市发改委、农委:
你们上报的《关于呈报六盘水市201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大中型沼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六盘市发改报[2013]160号)收悉。为解决规模养殖业对周边和重点水域造成的污染,改善养殖场周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质量,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盘县红果镇石家庄村。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集水池30m³,调节池30m³,CSTR立式沼气池500m³,贮液池300m³,新建各类用房70㎡,贮气柜200m³,各类泵6台,脱水脱硫设备1套,30千瓦静音式沼气发电机组1套及余热利用系统,输配气电系统和80户集中供气系统。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89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30万元,地方配套15万元,企业自筹144万元。
四、建设年限:12个月
五、接此批复后,要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并做好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农村能源主管部门,要依据部门职责,具体指导项目实施,确保实现项目建设目标;项目业主要确保项目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并负责项目保质、按期建设完成,发挥项目效益。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3年4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