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遵义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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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遵义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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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遵义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转报遵义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遵市发改建设【2013】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遵义市社会福利院三层(局部四层)养护楼11868平方米、二层后勤楼1510平方米,以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

  总建筑面积13378平方米,其中:老年人用房11070平方米、行政办公用房500平方米、附属用房1808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养护床位达到300张。

  项目建设于遵义市红花岗区桃溪寺。

  二、原则同意总平面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实际地形地质条件和规划进一步优化并完善总图工程设计。

  三、原则同意建筑平面布局和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等进一步复核设计。

  四、同意建筑的立面设计。

  五、同意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老年养护楼抗震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乙类设防。在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复核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六、原则同意基础采用设计推荐的基础形式,下阶段工作中,应根据地形条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进一步复核和优化基础设计。

  七、原则同意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和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相关规范进一步复核并深化相关设计。

  八、原则同意消防设计,老年养护楼防火等级为一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九、完善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系统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执行。

  十、针对服务对象,完善安全性设计和无障碍设计。

  十一、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二、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2400万元(详见附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四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5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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