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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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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关于请审批乌江构皮滩水电站翻坝运输系统建设工程工可的函》(黔交规划[2012]14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构建大能力乌江水运通道,根据《贵州省水运发展规划(2012-2030年)》,同意实施乌江构皮滩水电站翻坝运输系统工程。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
(1)码头工程,同意新建坝上和坝下两个港区。
坝上港区建设2个30车位滚装船泊位,陆域配套建设安检房、服务大厅、变电所等必要的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共2594平方米。
坝下港区建设6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1个多用途泊位、3个件杂货泊位、2个散货泊位,陆域配套建设件杂仓库、生产调度、维修车间等必要的生产及辅助建筑物共15585平方米。
坝上和坝下港区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环保等设施。
(2)公路工程,同意利用老路实施改造和局部新建方案。
路线起自构皮滩水电站樱桃井码头,经长槽、歇场口、菁口、庙林、张家沟,止于大乌江镇沙湾码头,路线全长约16.91公里。其中,樱桃井码头至长槽段采用新建方案,长约0.6公里;长槽至庙林段利用老路实施改造方案,长约11.3公里;庙林至大乌江镇沙湾码头段采用新建方案,长约5.01公里。
新建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路面采用10CM沥青混凝土,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Ⅱ级。利用老路路段仅对路面局部进行修整。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约71684.2万元,其中码头工程部分56698.5万元,公路工程部分14985.7万元。根据省政府黔府专议〔2012〕127号,建设资金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承担工程总投资的三分之一,其余建设资金采取申请交通运输部补助,省级交通建设资金予以补助和项目业主单位自筹等方式解决。
项目业主单位为贵州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
四、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优化码头总平面布置,避免高填深挖,尽可能少占耕地。
2、深入分析构皮滩、思林枢纽电站运行水位的变幅和变频,进一步优化水工建筑物的设计方案,确保船舶作业安全。
3、优化新建公路平纵设计,加强长大纵坡和急弯路段安全设计。
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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