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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德江县鹿溪至中和乡村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德发改呈〔2013〕63号)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鹿溪至中和乡村道路是群众自发修建的泥石毛路,路基宽2-3.5米,路面坑洼不平,无排水设施,晴通雨阻,通行能力较差,行车安全隐患大,群众出行困难。项目区拥有洋山河五彩水和洞佛寺解放军战斗遗址等旅游资源,开发潜力较大;特色农业发展势头强劲,现有核桃、烤烟、天麻基地1800、1400、110亩。工程的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856户3658人出行难的问题,加快农业综合和旅游资源开发步伐,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建设规模和路线走向
鹿溪至中和乡村道路全长20.2公里,桥涵582延米。其中道路主线长16.75公里,起于德江县高山乡鹿溪,途经洞佛寺、旋溪村、胜坝,止于中和村;支线长3.45公里,起于胜坝,止于堕坪。
三、建设性质:改扩建。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沥青表处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交通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42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600万元(其中含劳务报酬60万元),县级配套820万元。
六、建设期限:一年。
七、工程管理
(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项目“四制”管理。项目法人为德江县交通局。
(二)发改部门要加强项目协调和监管,确保项目工程进度;德江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建设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力争工程早日动工建设。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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