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从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查从江县丙妹镇至岜沙新寨乡村道路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请示》(从发改呈〔2013〕49号)收悉。根据专家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从江县是滇桂黔石漠化片区较为贫困的县之一。丙妹镇岜沙村属于少数民族村寨,是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保护民族村寨,也是原生态民族文化旅游圣地,被誉为苗族文化的“活化石”和“生态博物馆”,旅游资源丰富,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现有道路坡陡弯急,局部路段纵坡达到12%,且小半径平曲线与大纵坡重合路段较多,无安全防护设施,行车安全隐患较大。通行能力较差,经常发生堵车现象,道路不畅制约了地方经济发展。工程的实施,将加快旅游资源开发步伐,搞活地方经济,促进当地群众增收致富。
二、建设规模和路线走向
丙妹镇至岜沙新寨乡村道路全长4.1公里,桥涵219延米。道路起于从江县X883线K4+800处,途经大寨、新寨,止于小寨。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标准及内容
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6.5米,路面宽6米,沥青表处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防护及交通等工程。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5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400万元(其中含劳务报酬40万元),县级配套250万元。
六、建设期限:一年。
七、工程管理
(一)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项目“四制”管理。项目法人为从江县交通局。
(二)发改部门要加强项目协调和监管,确保项目工程进度;从江县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建设规范要求开展工作,积极办理相关手续,力争工程早日动工建设。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步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