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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瓮安县发改局:
你局报送的《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上报瓮安县猴场镇滨河路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瓮发改呈[2013]13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线路走向:改造猴场镇滨河路次干道,路线起于环西路与建设路交叉口,止于环北路与环东路交叉口。道路长1020米,宽20米(3米人行道+14米车行道+3米人行道)。
二、建设内容:新铺沥青路面14300平方米,改造人行道6412平方米,种植行道树323株,安装路灯70盏及配套管线、环卫设施26个、交通标示14套。新建桥梁一座,长18米,面积360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路线、路基、路面改造设计。下阶段应根据沿线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优化路面结构设计,并加强防护、排水工程设计。
四、原则同意桥梁设计,下阶段应进一步复核桥梁结构,确保安全。
五、原则同意环境保护、消防、节能设计,下阶段应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
六、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2个月。
七、概算总投资审定为1632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超出可研批复的投资由地方自筹解决。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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