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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会同县水务局报来的《关于请予审查批复<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平桥水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安发改〔201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基本同意安龙县平桥水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随着安龙县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水资源供需矛盾凸显。为有效解决安龙县城及6个乡镇的生产生活用水、改善灌区水利基础条件、解决人畜饮水问题,促进安龙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大田河支流鲁沟河上游平桥河上建设安龙县平桥水库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安龙县平桥水库建设任务为:城镇供水、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2020年供水量7634万立方米/年,其中向安龙县县城及戈塘、普坪、钱相、洒雨、新桥、木咱等6个乡镇的29.25万人(其中城镇23.20万人、农村6.05万人)供水4071万立方米/年(P=95%),灌溉输水量3572万立方米/年(P=80%),灌溉面积8.485万亩(其中水田3.564万亩、旱地4.921万亩)。最小下放生态流量0.37立方米/秒。水库死水位1290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326米,兴利库容6489万立方米,总库容7898万立方米。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Ш等,水库枢纽工程挡水、泄水、取水建筑物为3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库首左岸单薄分水岭防渗帷幕及渠系输水工程等建筑物。同意工程分期实施,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总干渠、左干渠(管)、右干渠(管)及泵站工程,一期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8个月。
五、根据2010年12月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安龙县平桥水库淹没及工程建设合计征收土地6501.41亩(其中耕地4341.13亩、园地49.66亩、林地1574.35亩、草地195.68亩),一期工程至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总人口2387人(设计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列入投资估算。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但提高的补偿补助费不列入投资估算。
六、按2012年第3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109394万元。投资筹措方案: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00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3636万元(含省水投公司融资)、州县配套资金35758万元。
七、同意安龙县平桥水库有限责任公司为该水库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省政府第89号令)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符合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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