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石阡县万寿宫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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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石阡县万寿宫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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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石阡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呈报石阡县万寿宫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石发改呈【2013】5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1、环境整治:场地平整2000平方米,道路修整2640米;2、完善设施:配置消防器材26套,变压器1台,敷设供电线缆2200米并配置灯具30套,给排水管网2060米。

  二、原则同意各子项建设方案。在下阶段工作中,应严格按照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复核相关设计。

  1、场地平整

  同意万寿宫东侧和北侧居民杂建房外生活垃圾、乱石杂草清理及恢复原有排水系统的建设方案。

  2、道路修整

  同意万寿街恢复原青石路面的步行道整体修整方案;同意平桥街、民主街及4条万寿宫内部巷道面层复古铺装的步行道局部修整方案,修整步行道全长1850米。

  同意越城路和长征路部分路段两侧人行道面层青石复古铺装的车行道修整方案,修整车行道全长790米。

  3、消防设施

  原则同意沿万寿宫外围增设消防栓、万寿宫内部增设七氟丙烷灭火器的器材设置方案。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配置,并严格按照消防和文保部门批复意见执行,确保安全。

  4、供配电

  同意增设10KV箱式变压器1台,改造架空明线为埋地敷设的供电线缆的供配电方案,以及增设庭院灯、柱灯的灯具配置方案。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复核线缆形式的选用,确保使用安全。

  5、给排水

  同意自万寿宫北侧市政给水管网引入,沿越城路、万寿街、平桥街环绕万寿宫等古建筑群的给水管网方案,满足消防及其它用水需求,给水管长950米。

  同意万寿宫内部污水在北侧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的污水收集及排放方案,污水管网长45米;同意沿越城路、万寿街、平桥街环绕万寿宫等古建筑群的敷设雨水管网方案,排至北侧市政雨水管网的雨水收集及排放方案,污水管网长1065米。

  三、进一步完善消防设计,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四、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三个月。

  五、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625万元(详见附件)。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四制”,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6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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