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安县青山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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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安县青山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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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普安县发改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上报<普安县青山镇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普发改建设[20139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标准:新建青山镇百合片区市政主干道长1201米,宽40米(6.5米人行道+12车行道+3中央绿化带+12车行道+6.5人行道)。路线起于青山至雪浦公路起点处,止于S213青山进口处平交路口,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

二、建设内容:新铺沥青混凝土路面35572平方米,铺装人行道13969平方米,绿化面积2238平方米,安装路灯100盏及配套管线、环卫设施、交通标志等附属设施。

三、原则同意路线、路面、路基设计。下阶段,应根据沿线实际地形、地质情况优化平曲线设计及路面结构设计,并加强防护、排水工程设计。

  四、原则同意环境保护、消防、节能设计,下阶段应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

  五、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六、概算总投资审定为1988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7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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