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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发改局、水利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呈报雷山县鸡鸠水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的请示》(雷发改呈〔2013〕9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省发改委和省水利厅委托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和规模
(一)同意鸡鸠水库工程建设任务为城镇供水及农田灌溉。
1、供水规模
同意本工程向雷山县城丹江镇3.5万人和凯里市主城区11.64万人供水。水库设计供水量为1811.1万m3/a,其中雷山县城供水量为375.6万m3/a(P=95%),凯里市主城区供水量为1337.9万m3/a(P=95%),灌溉供水为97.6万m3/a(P=80%)。
2、灌溉规模
同意设计灌溉面积2630亩(其中:水田1850亩,旱地780亩)。
(二)同意鸡鸠水库正常蓄水位为946m,死水位为904m,水库设计洪水位946.15m(P=2%)、校核洪水位为948.45m(P=0.1%);水库总库容为1202万m3,正常蓄水位相应库容为1086万m3,死库容为60万m3,兴利库容为1026万m3。
二、同意工程区区域构造稳定性的评价意见。工程区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同意建筑物抗震设计标准。
三、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一)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方案。
水库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岸边溢洪道、右岸取水兼放空隧洞(由导流洞改造)等建筑物组成。
输水工程由输水干管、供水支管和灌溉支管组成。其中:输水干管从取水隧洞取水,输水至凯里三棵树水厂(向凯里市供水),管长38.287km。在输水干管桩号7+143处分出雷山县城供水支管(至县城水厂),管长1.165km;在输水干管桩号1+709及7+316处分别引出平寨及中寨灌溉支管,管长分别为0.107km和0.745km。
(二)同意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为中型。水库枢纽挡水、泄水、取水兼放空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供水输水管道为3级,灌溉输水管道为5级。
(三)同意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溢洪道、取水兼放空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消能防冲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供水输水管道设计洪水标准为2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灌溉输水管道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筑物设计。
1、挡水建筑物
(1)基本同意设计推荐上坝线建坝的设计。大坝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949.3m,坝顶长度251.7m、净宽6m,最大坝高69.3m,上、下游坝坡均为1:1.4。混凝土面板厚0.3~0.55m;趾板厚0.6m、宽5m,布置于弱风化~强风化中下部。
(2)基本同意坝基处理及防渗设计。防渗帷幕线长467.93m,单排孔,孔距2m,总进尺11530m,其中有效进尺10520m。
2、泄洪建筑物
基本同意右岸岸边开敞式设闸溢洪道的设计布置及结构型式。溢洪道由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段、消能段及护坦等组成,总长253.45m。WES溢流堰堰顶高程941m,溢流净宽21m,设3扇7m×5.2m弧形工作闸门;泄槽净宽21m,出口段采用挑流消能,挑流鼻坎高程891.62m;下游护坦厚0.5m。
3、取水兼放空建筑物
基本同意取水兼放空隧洞的设计布置及结构型式。隧洞总长307.8m,其中利用导流段长268.8m。“龙抬头”段取水井筒段长10m、宽8.1m,底板高程为900m,布置3.5m×3.7m拦污栅及3.5m×2.5m平板工作闸门各一扇;后接φ1600取水兼放空管,管长310.3m(仅首部为管外包混凝土过渡段外,其余均为在4m×4.95m的城门洞型无压隧洞洞内铺设);在隧洞出口放空阀前布置一长20m的φ1000取水管、阀后布置一长15m的φ300生态放水管。
4、输水建筑物
(1)基本同意输水管道的设计布置和结构型式。输水管道包括输水干管、平寨灌溉支管、县城供水支管、中寨灌溉支管,均采用球墨铸铁管,单管浅埋敷设。
(2)输水干管总长38.287km,其中:
1)0+000~7+143段:DN1000,管长7.207km。在1+709处分出平寨灌溉支管(DN200,管长0.107km);在7+143处分出县城供水支管(DN450,管长1.165km)。
2)7+143~30+046段:DN800,管长23.015km。在7+316处分出中寨灌溉支管(DN400,管长0.745km)。
3)30+046~38+067段:DN700,管长8.065km。
四、电气设备及金属结构设计
(一)基本同意电站的电气设备选型和布置。
(二)基本同意金属结构的选型和布置。
五、施工组织设计
(一)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体布置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二)本工程导流建筑物为5级,导流标准采用5年一遇、导流时段为10月~次年4月,导流设计流量为47m3/s;度汛标准采用20年一遇全年洪水,度汛设计流量为363m3/s。
(三)基本同意导流建筑物设计、土石料场选择及料场开采规划。
(四)同意工程总工期为32个月。
六、基本同意水库淹没处理所采取的设计洪水标准及回水计算成果、水库淹没实物指标调查方法、工程占地范围和移民安置规划方案。水库淹没影响面积635.49亩;枢纽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378.59亩,临时用地534.40亩;输水工程建设区永久占地65.62亩,临时占地355.51亩;到规划设计水平年农村生产安置总人口358人,搬迁安置人口366人。
七、基本同意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计。
八、工程概算
审定工程概算总投资为57927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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