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碧江区马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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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碧江区马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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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会同市水务局报来的《关于呈报碧江区马岩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铜发改农经〔2013〕49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基本同意碧江区马岩水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碧江区灌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灌溉及人畜饮水主要依靠沟谷溪水及小水池分散解决,供水保证率低,遇干旱年份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困难,工程性缺水严重。马岩水库建成后,对改善灌区水利基础条件、保证城乡生产生活用水及工业园区生活用水安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长江流域沅江水系锦江支流马岩河下游河段建设马岩水库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碧江区马岩水库建设任务为:供水及灌溉。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2020年供水量为1351.6m3/a,其中工业园区及人畜饮水供水量1288.6m3/aP=95%),解决灯塔工业园区生产生活用水及上木林、中木林、矮屯、坳上坪4个村民组的农村人畜饮水;灌溉水量63m3/aP=80%),灌溉上述4个村民组共1446亩农田。下放生态流量0.245 m3/s。水库正常蓄水位279m,死水位243m,兴利库容1462m3,总库容1741m3。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Ш等,水库枢纽工程主要挡水、泄水、取水建筑物为3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兼放空)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工程建设总工期为27个月。

  五、根据实物指标调查成果,碧江区马岩水库淹没及工程建设合计征收土地1090.54亩(其中耕地209.6亩、林地866.8亩、其他土地14.14亩)。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总人口52人,无搬迁安置人口。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列入投资估算。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但提高的补偿补助费不列入投资估算。

  六、2013年第1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48044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同意贵州铜仁碧江水投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该水库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省政府第89号

令)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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