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黎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和县水利局报来的《关于上呈<黎平县高贡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黎发改呈〔2013〕8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基本同意高贡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区现降水较为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水利工程少,农村水利设施薄弱,农村生产生活用水无水源工程保障,工程性缺水问题严重,极大地制约了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高贡水库建成后,可解决黎平县永从乡人畜饮水及农田灌溉需水问题,对保障黎平县农业发展用水安全和进一步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该水库已列入国务院批准的《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因此,建设高贡水库工程十分必要。
二、工程的建设任务和规模:高贡水库工程的任务是农村人畜饮水及灌溉。至设计水平年(2020年)农村人畜饮水供水量为75.8万立方米/年(设计保证率=95%),可解决永从乡和肇兴乡部分村寨人畜饮水问题;灌溉供水量为107.9万立方米/年(设计保证率=80%),可解决2900亩农田灌溉用水问题。初步确定水库正常蓄水位为767米,死水位为741米,兴利库容109.9万立方米,总库容137万立方米。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冲沙底孔及输水建筑物等。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11358万元。
五、可行性研究阶段,请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深入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在充分征求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妥善落实移民的安置去向和就业途径。
六、请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办理水资源论证及取水许可申请、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防洪评价、地质灾害评估等专题行政审批手续。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