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监测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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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监测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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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关于请求批复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监测实施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基本同意《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监测实施方案》,具体批复意见如下:

  一、为科学评价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治理成效,分析我省石各石漠化区域治理前后的动态变化趋势,以及为提炼石漠化综合治理模式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撑,开展贵州省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

  二、同意将贵州省78个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划分成5个监测分区。

  三、为确保监测数据具有长时间序列,同意对关岭享乐、盘县孝天龙、平塘苗二河、晴隆孟寨、岑巩于河、凤冈沙溪沟和普定号云河等7条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重点监测小流域开展延续监测。同时,为保障监测数据能够全面评价工程治理效益,同意在全省2011-2013年实施的石漠化综合治理小流域中按照代表性、典型性原则,新增20条小流域开展重点监测,共计布设重点监测小流域27条。

  四、同意将重点小流域监测内容分为林草植被恢复状况、石漠化状况、耕地质量、水土流失状况和环境与灾害等5个方面以及土壤侵蚀量、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和蓄积、草地面积和产草量等28项监测评价指标。同意对各项指标制定的监测频次。

  五、在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设施的基础上,同意布设径流小区41个、坡面径流场13个、卡口站5个、简易气象观测场10座,林业样地405个、畜牧业样地183个、土壤调查样点468个及典型农户243户;购置自记水位计、烘箱、电子天平、自记雨量计等监测设备,维护监测信息管理系统。

  六、同意监测工作由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及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共同开展。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负责水土流失面积、土壤侵蚀量、环境质量状况等18项监测指标的监测工作;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负责林地面积、森林覆盖率、植被种类变化等10个监测指标的监测工作。根据监测内容分工及数据调查情况,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及贵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分别编写年度监测工作报告及监测评价总报告,报告须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由贵州省水土保持技术咨询研究中心汇总后以两家名义共同上报至省发改委审定。

  七、监测经费:概算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省预算内投资1200万,省水利厅配套240万,省林业厅配套160万。

  八、重点监测小流域的监测期限为5年,即2011-2015年。

  九、批复下达后,立即组织监测工作的开展,并及时反馈监测工作开展情况及报送监测成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林业厅

贵州省水利厅

                                      2013年8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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