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遵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遵义县上水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遵县发改呈〔2013〕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基本同意遵义县上水水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遵义县上水水库灌区内水低田高,水土、资源分配不均,干旱缺水已严重影响了当地农业的发展。通过对周边水源点比较,上水水库建设条件相对较优,可有效改变当地的水资源时空分布状况,对解决当地农业灌溉用水问题,促进当地现代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长江流域乌江水系鱼塘河支流三岔河上建设上水水库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遵义县上水水库建设任务为:农业灌溉。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灌溉遵义县三岔、尚稽、新民、茅栗、团溪等5个乡镇农田51300亩(其中水田20800亩,旱地30500亩),灌溉输水量1552万立方米/年(P=85%)。最小下放流量0.07立方米/秒。水库正常蓄水位881米,死水位850米,兴利库容983.7万立方米,总库容1150万立方米。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Ш等,水库枢纽工程主要挡水、泄水、取水建筑物为3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坝体挡水及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灌溉渠系及渠系建筑物。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0个月。
五、根据实物指标调查成果,遵义县上水水库淹没及工程建设合计征收土地1831.5亩(其中耕地1163亩、林地471.91亩、草地68.99亩、其他土地127.6亩)。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总人口898人,搬迁安置总人口412人。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列入投资估算。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但提高的补偿补助费不列入投资估算。
六、按2013年第2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44824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同意遵义县重点水源工程管理局为该水库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省政府第89号令)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