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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惠水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有关资料收悉,为解决惠水县城供水能力不能满足用水需要的问题,经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我委以黔发改投资〔2011〕1693号文对惠水县城供水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根据惠水县城总体规划和建设实际,经研究,同意调整惠水县城供水扩建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后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在下一阶段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一)建设规模:新增日供水能力2.0万吨,使惠水县城日供水能力达到3.5万吨。
(二)建设内容:
1、取水工程:同意本工程选用渔梁水库作为取水水源,取水点位于渔梁水库坝后放水管预留三通处。水源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保护;原则同意推荐的取水方案,但需在下一阶段作好方案的比选优化工作。
2、输水工程:同意输水工程铺设输水管DN500 L=5800米,管材选用C30级离心球墨铸铁管。
3、净水工程:
1)同意该工程在惠水县城和平镇大坡寨处新建净水厂;
2)同意净水工艺流程和主要设备选型;
3)原则同意厂区总平面和建构筑物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场区地形、地质条件及远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总平面布置;
4)同意消防、电气和环保、劳动安全保护设计,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4、配水工程:同意工程配水方案,铺设配水管网DN100~ DN600 L=15080米,其中DN400~DN600管材选用K9级离心球墨铸铁管,DN300~DN100管材选用PE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作进一步的优化。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4077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822万元,申请银行贷款3255万元。
五、服务范围:惠水县县城。
六、项目法人单位:惠水县自来水公司。
原批复黔发改投资〔2011〕1693号文件作废。请据此抓紧进行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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