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安县糯东矿井(一期)初步设计(补充修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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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安县糯东矿井(一期)初步设计(补充修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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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普安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上报《关于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糯东矿井(一期)初步设计补充修改报告》的报告”(普发改产业〔2013〕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糯东矿井及选煤厂(一期)建设规模120万吨/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7月以“发改能源〔20111445号”核准的项目;我委20123月以“黔发改能源〔2012372号”批复了该矿井及选煤厂(一期)初步设计,该矿井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静态)为125903.41万元。

  根据2012年12月贵州煤矿安监局下达的《关于对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糯东煤矿(一期)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黔煤安监监察函〔201289号)意见,以及20121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的有关要求:需要对糯东矿井(一期)的采区划分进行调整、增加底板瓦斯抽采巷、对矿井通风与瓦斯进行重新计算、对矿井通风与瓦斯设备重新校核、对项目建设总投资作相应调整。

  根据《贵州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工作意见》(黔发改投资〔2004〕1173号)、《关于调整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权限的通知》(黔发改投资〔20102589号)、《贵州省省直机关行政职权目录》(2011版)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在维持糯东矿井(一期)原工广布置、矿井开拓、水平标高等主要原则不变的基础上,原则同意对糯东矿井(一期)项目原初步设计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修改(主要补充修改内容详见:糯东矿井(一期)初步设计补充修改主要内容对照表)。

经修改后的糯东矿井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静态)为132147.07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39644.121万元(总投资的30%)由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筹措解决,资本金以外92502.949万元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请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国家和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组织好糯东矿井及选煤厂(一期)项目的建设,争取项目早日建成达产,发挥效益。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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