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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瓮安县猴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翁发改呈[2013]7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根据瓮安县猴场镇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满足猴场镇污水收集处理需求,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建设瓮安县猴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十分必要。根据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论证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瓮安县猴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日处理0.3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污水收集输送管网21563米,其中:DN200 9972米、DN250 4062米、DN300 1397米、DN400 3791米、DN500 2341米。
二、建设方案:
(一)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在猴场镇宋家湾猴场河北岸处新建污水处理厂。
(二)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IBR污水处理工艺以及污泥处理处置方案,但应在下阶段工作中进一步优化设计参数和设备选型,确保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三)原则同意厂区总平面布置方案和主要建、构筑物方案。
(四)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管网布置方案及管材选择方案。
三、项目总投资:225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191万元,建设期利息5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万元。
厂区总投资723万元,管网总投资1530万元。
四、资金来源:瓮安县财政自筹451万元,申请银行贷款1802万元。
五、建设工期:十八个月。
六、项目法人单位:瓮安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请据此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编制项目招标初步方案和初步设计报我委核准和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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