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习水县大茅坡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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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习水县大茅坡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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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习水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会同县水利局报来的《关于请求〈习水县大茅坡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的请示》(习水利联呈〔201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基本同意习水县大茅坡水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习水县受地形条件影响,区域水资源较贫乏。随着县城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现有水源工程供水能力已无法满足快速增长的用水需求,工程性缺水问题严重制约了习水县的城市及经济社会发展。大茅坡水库是《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骨干水源工程之一,水库的建设对改善习水县城供水水源结构、确保供水水量及水质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对促进习水县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长江流域赤水河水系习水河左岸支流官渡河上游千斤园河段建设大茅坡水库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习水县大茅坡水库建设任务为:城市供水。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2030年向习水县城供水量为869万立方米/年(保证率95%)。最小下放流量为0.04 m3/s。水库正常蓄水位1068米,死水位1032.5米,兴利库容485万立方米,总库容618万立方米。水库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水库枢纽工程主要挡水、泄水、取水口等建筑物为4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兼放空)建筑物、提水泵站及输水管路。工程建设总工期为30个月。

  五、根据实物指标调查成果,习水县大茅坡水库淹没及工程建设合计征收土地636.47亩(其中耕地357.2亩、林地204.0亩、其他土地75.25亩)。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总人口216人,搬迁安置人口221人。搬迁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列入投资估算。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但提高的补偿补助费不列入投资估算。

  六、按2013年第1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28340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同意习水县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该水库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省政府第89号令)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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