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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会同县水务局报来的《关于请求审查批复沿河县当坝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沿发改呈〔2013〕4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基本同意沿河县当坝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沿河县当坝水库工程受水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建设标准低,农田灌溉、人畜饮水主要依靠山塘及少数“三小工程”解决,水质差、供水保证率低,工程性缺水问题严重。当坝水库是《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骨干水源工程之一,水库的建设对保证区域农田灌溉及村镇供水安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印江河支流六井溪及耳当溪分水岭区域建设当坝水库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同意沿河县当坝水库建设任务为: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及灌溉。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水平年供水量为84.53万立方米/年,其中:灌溉农田3100亩,灌溉水量为52.16万立方米/年(保证率80%);解决乡镇及农村7706人、4500头大小牲畜的人畜饮水,供水量为32.37万立方米/年(保证率95%)。水库正常蓄水位1241.5米,死水位1235.5米,兴利库容59.53万立方米,总库容104.8万立方米。水库工程规模为小(1)型,工程等别为Ⅳ等,水库枢纽工程主要挡水、泄水、取水口和引洪建筑物级别为4级。
四、基本同意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库区防渗工程、引洪建筑物、取水及输水建筑物。工程建设总工期为13个月。
五、根据实物指标调查成果,沿河县当坝水库淹没及工程建设合计征收土地334.53亩(其中耕地68.63亩、林地265.01亩、其他土地0.89亩)。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总人口25人,无搬迁安置人口。搬迁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列入投资估算。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但提高的补偿补助费不列入投资估算。
六、按2012年第2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6905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同意沿河县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管理局为该水库工程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项目法人按《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核准规定》(省政府第89号令)编制勘测设计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及水库淹没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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