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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上报〈兴仁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发展规划〉的报告》(州发改呈〔2013〕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兴仁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立足于兴仁县交通区位和煤炭资源条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利用周边区域富余的氧化铝资源,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集群集聚发展的思路建设煤电铝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基地,符合《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相关要求,符合省委、省政府“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工业强省”战略,符合国发〔2012〕2号文件相关要求,是贯彻落实黔党发〔2012〕18号、黔府发〔2012〕33号等文件的具体举措。《规划》实施有利于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有利于推动重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有利于实现多联产、多产业共生耦合,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对于加快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就业具有积极作用,同意《规划》。
二、同意《规划》拟定的资源配置方案:
氧化铝资源。依照市场配置为主的原则,发挥资本、产品的纽带作用,充分利用广西区富余的氧化铝资源。
煤炭资源。依照市场配置为主、政府积极引导为辅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本、产品的纽带作用,通过引入当地煤炭生产企业、参与煤炭企业整合重组等方式保障生产用煤需求。
水资源。由打鱼凼水库、小寨河提水站、木桥水库等供给。
三、同意《规划》拟定的产业定位及建设内容:
主导产业。建设年产50万吨铝加工生产线及配套铝液生产线,其中一期建设年产25万吨铝棒材及配套铝液生产线。
配套产业。建设6×200MW热电联产动力车间,其中一期建设3×200MW热电联产动力车间。
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建设年产100万立方米加气砌块、3000万平方米石膏装饰板等生产线。
四、规划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规定,按照国家和我省投资管理的相关规定建设。
五、《规划》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要加强与省有关专项规划、地方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进一步落实资源、交通等配套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加快推进《规划》组织实施。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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