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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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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贵阳市、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对贵阳至瓮安公路起点变更的请示》(黔南发改呈〔2013〕721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原核准的贵阳至瓮安公路建设方案中李资至羊昌段与拟建的兰海国家高速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方案重叠,为划分工程界面,同意对贵阳至瓮安公路建设方案进行调整。
二、同意贵阳至瓮安公路起点调整为贵阳市乌当区羊昌镇对家寨,接兰海国家高速遵义至贵阳段扩容工程羊昌枢纽互通。路线全长由89.61公里调整为69.93公里。互通式立交设置相应由原批复的6处调整为5处。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由111.81亿元调减为87.16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由27.95亿元调减为21.79亿元(约占总投资的25%),由中交投资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解决;其余65.37亿元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
除作上述调整外,该项目的其他各项仍按《关于贵阳至瓮安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黔发改交通〔2012〕3683号)的内容执行。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起2年,自印发之日计算。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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