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柱县城供水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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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柱县城供水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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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天柱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查天柱县城供水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天发改呈[2013]40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增供水能力2万吨/日,使供水能力达到3.5万吨/日。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工程、配水工程。

  二、取水工程:

  1、同意选用沅江水系清水江流域鉴江干流作为本工程的取水水源。

  2、同意设计推荐的取水方式,新建岸边式取水泵站一座。

  3、原则同意取水点水源保护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设计,确保水源点安全。

  三、输水工程:

  1、同意设计推荐的输水工程设计,原水重力流入净水厂。

  2、建设输水管DN600玻璃钢夹砂管18220米。

  3、原则同意输水管布置设计。下阶段应结合地形、地质情况,进一步优化管线线路及断面设计。

  四、净水工程

  1、同意设计推荐的净水厂选址方案,在县城邦洞镇高寨村北南坳新建净水厂。

  2、原则同意净水厂区总平面和建构筑物布置,下阶段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及远期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

  3、同意净水工艺流程为管式混合器、絮凝沉淀池、汽水反冲洗滤池、清水池、投药消毒间方案。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各主要设备选型。

  五、配水工程:

  1、建设配水管总长60950米,其中DN150DN250 PE27205米,DN300DN600离心球墨铸铁管33745米。

  2、原则同意配水管网布置设计、平差计算及管网管径的确定,采用环状管网布置方式。

  六、原则同意环境保护、节能设计,下阶段应按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

  七、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两年。

  八、工程概算总投资核定为9461万元。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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