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黔东南州技工学校学生宿舍及设备购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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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黔东南州技工学校学生宿舍及设备购置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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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黔东南州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请求审查黔东南州技工学校学生宿舍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州发改呈〔2014〕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黔东南州技工学校学生宿舍三栋,总建筑面积7128平方米,建筑物地上部分6层,建筑总高度为22.05米。购置实训设备307台套。

二、建设地点位于凯里市二龙路309号州技工学校内。

三、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拟建场地地勘资料及地质灾害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设计,确保建筑物安全,并结合项目周边环境,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和交通流线设计,确保安全。

四、同意建筑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及建筑立面设计。

五、同意各单体防火设计采用的防火建筑类别和二级耐火等级、以及对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

六、同意各结构设计采用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类设防,框架抗震等级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对结构体系进一步复核验算,确保工程安全。

七、原则同意各单体设计推荐的基础型式,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完善基础设计。

八、同意建筑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优化设备选型。

九、原则同意环保、消防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环保、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十、同意建筑节能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一步深化。

十一、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装修标准。

十二、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十三、审定工程总投资为1135万元,超可研批复部分投资由黔东南州技工学校自筹解决。(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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