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省教育厅:
报来《省教育厅关于转请核准贵阳中医学院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二组团一期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函》(黔教函〔201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贵阳中医学院花溪新校区(二组团)教学设施用房B8动物研究所、E2体育馆、E3体育场、G4实训中心总建筑面积37097平方米(含地下室19870平方米),建设方案为:B8动物研究所1栋,总建筑面积3785平方米,地上部分3层,建筑总高度12.9米;E2体育馆1栋,总建筑面积7493平方米,地上部分1层(局部三层),建筑总高度29米;E3体育馆1栋,总建筑面积22574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1层,建筑面积19870平方米,地上部分2层,建筑面积270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22.5米;G4实训中心1栋,总建筑面积3245平方米,地上部分3层,建筑总高度13.2米。
二、建设地点位于贵阳市花溪区党武乡规划花溪高校聚集区内。
三、原则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项目周边环境,结合地形、地质条件进一步优化设计。
四、原则同意建筑物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交通组织及建筑立面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深化设计。
五、同意设计推荐的各单体防火设计采用的防火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以及对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
六、同意设计推荐的各单体结构设计采用的结构型式、结构安全等级、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设防类别。在下阶段设计中,应对各单体结构体系和楼面荷载取值进一步复核验算,优化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七、同意设计推荐的各单体的基础型式、基础设计等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勘察资料进一步优化完善基础设计。
八、原则同意各单体电气、给排水、采暖通风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规范要求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优化设备选型。
九、原则同意环保、消防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深化完善设计,严格按照环保、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
十、原则同意各单体节能设计,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一步深化。
十一、原则同意设计采用的装修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批准的装修标准,严禁超标准建设。
十二、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十三、审定工程总投资为17503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