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贵州民族大学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景观及绿化标段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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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贵州民族大学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景观及绿化标段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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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省教育厅:

  你厅《省教育厅关于转报贵州民族大学调整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招标方案的函》(黔教函〔2014〕169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2013年,我委以黔发改社会〔20132653号文同意贵州民族大学花溪新校区建设工程招标方案。现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经研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原方案中景观及绿化施工由一个标段调整为四个标段实施。其中:一标段为以思雅路为界,思雅路以西景观及绿化施工;二标段为以民族团结广场为界(不含三期建设项目区域),民族团结广场以南,另含A2公共教学楼、B2图书馆、人工湖所在区域景观及绿化施工;三标段为以民族团结广场为界(不含三期建设项目区域),民族团结广场以北所在区域景观及绿化施工;四标段为三期建设区域景观及绿化施工。

  二、同意将原方案中工程建设监理六标段的景观及绿化施工监理由一个标段调整为四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调整后的景观及绿化施工一标段对应的景观及绿化施工监理;二标段为调整后的景观及绿化施工二标段对应的景观及绿化施工监理;三标段为调整后的景观及绿化施工三标段对应的景观及绿化施工监理;四标段为调整后的景观及绿化施工四标段对应的景观及绿化施工监理。

  三、以上调整的标段招标方式均为公开招标,招投标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均应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

  四、其余仍按黔发改社会〔2013〕2653号文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7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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