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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大方县发改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上报大方县城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大发改报〔2014〕30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日收运生活垃圾135吨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其中:新建垃圾转运站4座(60吨地埋式水平压缩垃圾转运站1座,50吨地埋式水平压缩垃圾转运站1座,15吨地埋式非压缩式转运站1座,10吨地埋式非压缩式转运站1座)。配置2m3密闭移动式垃圾收集箱70个,2.5t垃圾收集车17辆,2.5t小型垃圾车10辆,8t垃圾转运车7辆,吸污车1辆,面积3600m2、1800m2环卫停车场各1个。
二、原则同意垃圾收运技术方案设计,下阶段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实际情况进一步复核优化。
三、原则同意各垃圾转运站的选址及平面布置。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垃圾转运用房、管理用房、及环卫工人用房的结构选型,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工程安全。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垃圾转运站除臭方案。
六、原则同意环卫停车场布置及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
七、同意电气、消防和给排水设计。
八、同意节能、环保、水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九、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十、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156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536.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3.58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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