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黔南州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州水利局上报的《关于上报都匀市大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14〕31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省水利厅出具了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大河水库工程项目位于都匀市河阳乡境内,属长江流域沅江水系清水江二级支流,水库坝址位于菜地河中下游河段。都匀市经济开发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灌溉主要靠抽取地下水,人畜饮水主要依靠井水或泉水分散解决,供水保证率低,经常发生的干旱尤其是近几年的严重干旱,使得灌溉及农村人畜饮水困难问题更加突出,工程性缺水严重。建设大河水库将有效解决都匀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及居民生活用水、周边农村人畜饮水的水源保证,并已列入国务院批准的《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因此,大河水库工程建设十分必要。
二、同意大河水库工程建设任务为供水及灌溉。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工程设计向开发区年供水量为6439万m3(保证率95%),其中:开发区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6136万m3/a,灌溉用水量272万m3/a,人畜饮水31万m3/a,解决0.4343万人、2.027万头牲畜的人畜饮水及6061亩农田灌溉。水库正常蓄水位为891.5米,死水位为841米,水库总库容为4138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为3363万立方米,死库容为135万立方米。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四、基本同意大河水库工程建设内容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正槽式溢洪道、左岸放空隧洞、库内左岸取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工程计划总工期为38个月。
五、根据2013年的实物指标调查成果,大河水库淹没影响土地2338.24亩;枢纽工程建设区占地569.45亩,输水管线区永久占地217.23亩。规划水平年(2017年)生产安置244人;搬迁安置122人。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列入投资估算,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但提高的补偿补助费不列入投资估算。
六、按2014年第一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83794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同意黔南州大中型灌区管理局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规模及水库淹没各项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