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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呈报《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的请示”(盘发改字〔2014〕11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14〕457号)要求,经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估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盘江矿区煤矿棚户区(和谐小区东风村安置点、盘江村安置点)共400户改造项目。本次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为:
1.东风村(15#、16#楼):(1)沥青道路总长180米(路宽6米)沿河道一侧设石材栏杆1.2米高,8盏单边路灯,道路土石方约680立方米;(2)小区绿化150平方米、硬化、亮化及停车位的硬地草坪780平方米(庭院灯约10盏);(3)小区给排水、强弱电系统设施。
2.盘江村(1#-14#楼):(1)沥青道路总长1200米(路宽14米=人行道3米+车行道8米+人行道3米),人行道为石材,96盏双边路灯,行道树约30棵,道路土石方约1680立方米(包括给排水、强弱电系统设施及绿化);(2)靠小区河道一侧设石材栏杆1.2米高及河道步行道2米宽灰沙砖铺地,其总长917米(庭院灯约50盏)。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构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2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3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37万元;基本预备费为72.51万元。
资金构成: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400万元,盘江镇自筹1122.68万元。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六盘水市盘县盘江镇(东风村、盘江村)。
六、项目业主:盘江镇人民政府。
七、建设工期:工程合理建设工期审定为12个月。八、有关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建成,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障房及煤矿棚户区建设要求,抓紧督促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方案,以及完善项目规划、施工、选址(“两证一书”)等手续,确保工程按期顺利实施。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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