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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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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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盘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呈报《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的请示”(盘发改字〔2014〕11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14〕457号)要求,经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对“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估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盘江矿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和谐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盘江矿区煤矿棚户区(和谐小区东风村安置点、盘江村安置点)共400户改造项目。本次配套基础设施二期工程为:

  1.东风村(15#、16#楼):(1)沥青道路总长180米(路宽6米)沿河道一侧设石材栏杆1.2米高,8盏单边路灯,道路土石方约680立方米;(2)小区绿化150平方米、硬化、亮化及停车位的硬地草坪780平方米(庭院灯约10盏);(3)小区给排水、强弱电系统设施。

  2.盘江村(1#-14#楼):(1)沥青道路总长1200米(路宽14=人行道3+车行道8+人行道3米),人行道为石材,96盏双边路灯,行道树约30棵,道路土石方约1680立方米(包括给排水、强弱电系统设施及绿化);(2)靠小区河道一侧设石材栏杆1.2米高及河道步行道2米宽灰沙砖铺地,其总长917米(庭院灯约50盏)。

  三、项目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构成

  项目概算总投资1522.6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33.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37万元;基本预备费为72.51万元。

  资金构成: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400万元,盘江镇自筹1122.68万元。

  四、项目性质:新建。

  五、项目建设地点:六盘水市盘县盘江镇(东风村、盘江村)。

  六、项目业主:盘江镇人民政府。

  七、建设工期:工程合理建设工期审定为12个月。八、有关要求

  为了确保工程按计划工期建成,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保障房及煤矿棚户区建设要求,抓紧督促项目业主组织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方案,以及完善项目规划、施工、选址(“两证一书”)等手续,确保工程按期顺利实施。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9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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