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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县发展改革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印江红三军•红六军团木黄会师纪念地景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印发改呈﹝2014﹞118号)收悉。我委已于2014年1月以黔发改社会﹝2014﹞31号文件批复了印江红三军•红六军团木黄会师纪念地景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2014年5月以黔发改社会﹝2014﹞924号文件核准了该项目的项目招标初步方案。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管理的通知》(中办发﹝2014﹞2号)文件要求,各地新建改扩建纪念设施,需报请中央批准。为加快推进印江红三军•红六军团木黄会师纪念地景区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我委原则同意取消该项目中的展陈馆和纪念馆建设内容,增加旅客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并同意招标初步方案中的展陈馆和纪念馆工程标段调整为游客服务中心工程标段,其余事项请遵照黔发改社会﹝2014﹞31号和黔发改社会﹝2014﹞924号文件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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