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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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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安顺市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上报紫云县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环资〔2014〕378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日收运生活垃圾120吨城市生活垃圾收运系统,其中:新建垃圾转运站8座(其中5吨/日2座、10吨/日3座、15吨/日1座、20吨/日1座、45吨/日1座、),配置2m3移动式垃圾转运箱55个,2t可卸式垃圾收集车15辆,5t摆臂式垃圾运输车6辆,8t大中型垃圾运输车3辆,5t槽车2辆,建设占地面积2300m2的环卫管理站1座(含环卫停车场),项目服务范围为紫云县城区、水塘镇、猫营镇、板当镇、白石岩乡、达邦乡及火花乡。
二、原则同意垃圾收运技术方案设计,下阶段应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实际情况进一步复核优化。
三、原则同意各垃圾转运站、环卫管理站的选址及平面布置。
四、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垃圾转运站、环卫管理站管理用房及机修间的结构选型,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完善,确保工程安全。
五、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垃圾转运站除臭方案。
六、同意电气、消防和给排水设计。
七、同意节能、环保、水保和劳动安全卫生设计。
八、同意设计确定的生产组织机构和劳动定员。
九、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168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16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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