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金沙县安洛煤矿勘查区开发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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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金沙县安洛煤矿勘查区开发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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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毕节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转上报《贵州省金沙县安洛煤矿勘查区开发方案》(以下简称《开发方案》)的报告(毕市发改产业〔2014〕60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贵州金沙县安洛煤矿勘查区位于毕节市金沙县、大方县及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交界处,属于国家规划矿区—黔北矿区(以金沙区为主,并与大方区、黔西区交界)的规划后备(勘查)区,分别隶属金沙县、大方县及百里杜鹃管委会管辖。目前,该勘查区地质工作已达到勘探(精查)阶段,2013年1月,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关于《贵州金沙县安洛煤矿煤炭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黔国土资储备字〔2013〕24号)”文对该探矿权项目勘探报告进行了储量备案。

  在充分考虑金沙县安洛煤矿勘查区所处含煤构造、地形地貌、煤层赋存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周边已设矿权、外部运输、市场条件等综合开采(开发)技术条件因素基础上,2014年11月,项目牵头单位(贵州世纪华鼎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威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贵州省金沙县安洛煤矿勘查区开发方案》,经详细论证表明:将原设置的安洛煤矿勘查区调整为三个矿井(井田)进行开发更为合理。之后,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该《开发方案》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是:《开发方案》推荐将金沙县安洛煤矿勘查区调整为三个矿井(井田)(即安洛一矿、安洛二矿、安洛三矿)进行开发是合理和可行的。

  目前,毕节市(及金沙县、大方县、黔西县等)区域内燃煤电厂及其它工业对煤炭需求旺盛,供求关系趋于紧张,在对区域内小煤矿开展进一步的兼并重组工作的同时,加快区内大中型煤矿建设是十分必要的,符合国家和省政府“关小上大”、“调整优化结构”的煤炭工业发展要求,也符合矿区总体规划根据实际(勘探、生产开发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原则。

  综合以上因素,为了进一步调整优化我省煤炭产业结构,满足地方经济发展和电煤(及其它工业用煤)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批复该《开发方案》,即同意对原规划的金沙县安洛煤矿勘查区调整规划为三个矿井(井田)(即安洛一矿、安洛二矿、安洛三矿)进行开发,矿井开发规模应符合现行煤炭产业政策。下一步应对各单项工程的设计建设方案进一步论证、优化。

  请按照煤矿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项目牵头单位完成该项目(金沙县安洛煤矿勘查区)的矿业权调整(分宗变更)设置、煤矿(井田)矿界范围划定、煤矿开办准入手续等有关工作,待各项条件落实后按程序开展有关项目的前期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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