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六盘水市宏泰百祥能源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
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六盘水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报来《关于申请同意六盘水市水城县纸厂乡新中村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六盘水发改请〔2014〕701号)及有关资料收悉。
经研究,同意六盘水市宏泰百祥能源有限公司开展六盘水市水城县纸厂乡新中村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项目拟选址位于水城县纸厂乡新中村,设计液化石油气储存能力为450立方米,预计总投资1200万元。
请按照省内液化石油气建设项目核准的有关要求,抓紧开展有关工作,待各项申报条件落实后按程序上报核准。
本批复有效期1年。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2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