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贵州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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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省安全生产监管局:
报来的材料收悉。因城市规划需要,根据项目建设实际,经研究,同意调整贵州省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支撑机构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总建筑面积由15729平方米调整为13394平方米,减少2335平方米,减少部分为地下停车场。
二、项目估算总投资由5618万元调整为4802万元。
三、项目其余事项仍按我委原可研批复(黔发改投资〔2014〕1462号)执行。
请据此抓紧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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