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平塘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平塘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的请示》(平发改呈〔2015〕12号)及有关资料收悉。为提高平塘县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推动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流程科学并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推进平塘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十分必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塘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
二、项目法人: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其中:平塘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3000平方米,平塘县大塘镇、卡蒲毛南族乡、摆茹镇、者密镇各新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300平方米;设备购置。
四、建设性质:新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955万元,资金来源为:除国家下达计划确定的中央补助投资外,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解决。
请据此抓紧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并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发改就业〔2014〕2604号)的有关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