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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上报的《关于请求批复贵州省铜仁市大兴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铜发改农经〔2015〕10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省水利厅出具了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铜仁市大兴水利枢纽工程位于松桃县大兴镇境内,属长江流域沅江水系锦江河二级支流大梁河中游河段。大兴水利枢纽工程建成后,可为铜仁新区川硐教育园区、老塘新区及松桃县正大乡、大兴镇生产生活用水,正大农产品加工园区与大兴科技工业园区用水,周边农村人畜饮水及农田灌溉提供水源保证;还可利用余水发电。该水库列入国务院批准的《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因此,建设铜仁市大兴水利枢纽工程十分必要。
二、同意铜仁市大兴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任务为供水、灌溉,兼顾发电。解决铜仁新区、正大乡、大兴镇集镇及周边农村4.1026万人、2.8909万头牲畜饮水及周边农田灌溉1.0216万亩(水田7702亩、旱地2514亩)。工程设计年供水量为8776万立方米,汛期(4~9月)下放生态流量0.81立方米每秒,非汛期(10月~次年3月)下放生态流量2.44立方米每秒。
三、工程建设规模为:水库正常正常蓄水位514米,相应库容4283万立方米,死水位486米,死库容265万立方米,兴利库容为4018万立方米,水库总库容为4675万立方米;电站装机5兆瓦;输水线路平面总长34.71km,主要包括输水主管线、正大管线、大兴管线(23.91km)以及灌溉、农村人畜饮水管线(10.08km)。水库规模为中型,工程等别为Ⅲ等。
四、基本同意铜仁市大兴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内容为:混凝土重力坝、坝顶设闸溢洪表孔、左坝段引水建设物、右坝段发电引水系统及坝后厂房、输水建筑物等。工程计划总工期为36个月。
五、根据省国土资源厅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拟用地总规模266.6216公顷(其中淹没区256.9045公顷)。至规划水平年,铜仁市大兴水利枢纽工程规划生产安置人口2220人;搬迁安置人口2345人。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规定为统一年产值的16倍列入投资估算,地方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提高工程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但提高的补偿补助费不列入投资估算。
六、按2014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143997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
七、同意铜仁市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八、初步设计阶段,按规程进一步复核各类工程指标,优化工程设计;做好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工程水质;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进一步复核工程占地规模及水库淹没各项实物指标,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1.铜仁市大兴水利枢纽工程投资估算总表
2.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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