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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省体育局:
你局《省体育局关于报送清镇训练基地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函》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地下一层、地上二层综合训练馆12471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2958平方米、地上9513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于省体育局清镇训练基地。
三、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完善室外工程设计。
四、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相关规范进一步复核和优化相关设计。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设计。
六、原则同意建筑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标准类设防。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复核设计,确保工程安全。
七、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孔桩基础。下阶段设计中,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相关规范等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八、原则同意建筑单体电气(含弱电)系统、给排水、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复核相关设计,完善基地变配电系统设计。
九、原则同意消防设计,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复核和完善设计。
十、完善环保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执行。
十一、该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二、审定概算总投资为298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四制”,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附件: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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