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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从江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呈请审查从江县往洞乡增冲村历史文化名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从发改呈(2015〕53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修整车行道1129米,青石人行道1810米,改造供电线路2105米,供排水线路2000米,消防设施1套,垃圾收集站、污水收集站、公厕各4座,增设路灯20盏,维修3座风雨桥及戏台1000平方米,防洪堤维修2058米。
二、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局和各子项建设方案。
1.车行道。同意在现状环村道路进行混凝土路面的加固改造的建设方案。
2.人行道。同意村内巷道采用青石板铺面的建设方案。
3.供电线路。同意从条科引10KV供电线至村寨变压器的建设方案。
4.消防设施。同意设置25个地上式消火栓,配置120个干粉灭火器的消防设施设置方案。
5.供排水线路。同意从增冲村上游拦河坝的堂万引供水管至增冲寨边的建设方案。
6.垃圾收集站。同意在增冲村新寨、水泥桥头、二桥风雨桥、村卫生室设置垃圾收集站的建设方案
7.污水收集站。同意在增冲村南美寨、月乐、石中付家下坎处、增冲村新寨设置的建设方案。
8.公共厕所。同意在村卫生室侧、高老、石拱桥侧、增冲村新寨石长庆家下坎各设10蹲位公厕1座的建设方案。
9.路灯。同意延村内道路安设庭院灯的建设方案。
10.风雨桥。同意寨头风雨桥、寨中风雨桥、寨脚风雨桥的维修方案。
11.戏台。同意增冲鼓楼边戏台的维修方案。
12.同意河床两侧毛石砌筑防洪堤的加固方案。
三、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四、审定概算总投资为430万元(详见概算审定表)。
请遵照执行。
附件: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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