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
审批文号 | ||
审批文件 | ||
批复机关 | ||
批复时间 | ||
受文单位 | ||
项目法人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建设内容 | ||
建设规模 |
安顺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上报<紫云县2015年度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安市水保〔2015〕2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治理范围:紫云县2015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区总面积2.93平方公里,其中坡耕地面积2.41平方公里,本次治理坡耕地面积2.38平方公里,项目与低热河谷早熟蔬菜示范园区结合,涉及紫云县火花乡龙头村、江纳村、纳容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梯田工程:新修坡改梯237.74公顷,均为混凝土网格护坡土坎坡改梯。
(2)配套工程:取水堰1座,机耕道8720米,生产便道2120米,截水沟4275米,蓄水池32口,沉沙池27口,引水管道847米,引水沟880米,宣传碑1块。
三、工程投资:总投资为125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000万元,省级配套125万元,市级配套125万元。独立费用在地方配套资金中列支。
四、建设工期:6个月。
五、本工程试行村民自建的建管模式。按照《贵州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村民自主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州、县发展改革、水务部门加强指导、监督,抓紧督促组织施工;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或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建设。
六、项目实施后,县水务局及时总结上报项目实施效果的评价报告,明确设施产权制度。
附件:1.紫云县2015年坡耕地综合治理工程投资概算表
2.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 州 省 水 利 厅
2015年8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