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江景区-余庆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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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江景区-余庆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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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余庆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上报乌江景区-余庆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余发改呈(2015〕125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旅游公路6869.917米、新建旅游公路9576.484米,旅游步道10公里、安全护栏6000米,游客服务中心1587平方米、旅游公厕2座,停车场3050平方米,蓄水池1座、供水管线2200米,污水管线850米,供电线路1180米,配套建设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设施。
  二、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局和各子项建设方案。
  1.改造旅游公路。起于省道乌江大桥边,沿老村道经水车山、红军驻地、红渡村、岩门大洞、岩脚、马头山,接原S204省道。道路全长9576.484米。全线采用乡村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2.新建旅游公路。
  2.1.线路走向及规模:共4条,A线起于公园东大门,接S204省道、经青岗园至小河,长3281.610米;B线起于A线K1+299处,向东于马头山接改造道路;D线起于小河,经大瀑布、红渡梯田、红军驻地接C线K4+946处,长1443.362米;E县起于改造道路K4+662处,向东至大田坝,长872.704米。
  2.2.建设标准: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地段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
  2.3.原则同意线路平、纵面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形、地质情况优化设计;复核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等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2.4.原则同意路基横断面设计和路面结构设计,路面为沥青碎石路面。
  2.5.下阶段设计中要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和施工保畅设计。
  3.旅游步道和安全护栏。同意新建3条步道,A线自四方洞,经红渡岩上、古驿道、李家塘梁子、乌江河回龙渡,至乌江老桥码头;B线为红渡河景区水毁步道;C线自马头山至岩脚红渡村委会引水渠;全长10公里。同意其选线和条石铺装的建设方案,于局部陡峭处设置安全护栏,护栏总长6000米。
  4.游客服务中心与停车场。同意于马头山大洞和槽中槽分别新建935平方米和652平方米游客服务中心,及其建筑设计;同意临近建设停车场的设计方案。
  5.蓄水池与给水管线。同意在马头山新建150立方米蓄水池1座,引至2个游客服务中心及游客服务中心内敷设给水管的设计方案及其管材、管径的选取,配套建设2套净水设备。
  6.公厕与排污管线。同意2个游客服务中心处新建20蹲位公厕各1座,并与景区西南、西北原有厕所共新建化粪池4座,敷设排污管850米的相关设计。下一步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7.供电线路。同意引至2个游客服务中心及其内部1180米的供电线路设计方案,配套新建2套变压器和4扇配电箱。
  8.完善消防设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严格按照消防部门意见执行。
  9.完善安防设施设计
  10.垃圾收集设施。同意2个游客服务中心建设用房15平方米的垃圾收集点各1个,配置设备各1套。
  三、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四、审定概算总投资为2950万元(详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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