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江景区-息烽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欢迎来到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关于乌江景区-息烽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贵阳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转报审批乌江景区-息烽县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筑发改报(2015〕738号)及有关附件资料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扩建旅游公路11146米、新建旅游步道7460米,旅游公厕2座。
  二、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局和各子项建设方案。
  1.改造旅游公路。
  1.1.线路走向及规模:改建公路起于鹿窝乡新民村沙坝组,经干田湾、梯子岩、杨柳井,止于罗家山,长6.391公里;新建公路起于鹿窝乡新民村付家寨组,经领岗、云上坡、马洪栅,止于茅草坪,长4.755公里。
  1.2.建设标准: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局部困难地段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6.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为公路-II级。
  1.3.原则同意线路平、纵面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形、地质情况优化设计;复核最小平曲线半径、最大纵坡等设计,确保行车安全。
  1.4.原则同意路基横断面设计和路面结构设计,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1.5.下阶段设计中要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和施工保畅设计。
  2.旅游步道。同意景区内新建7条步道,全长10公里。同意其选线和青石铺装的建设方案,于局部设置安全护栏。
  3.公厕与排污管线。同意2个停车场旁边新建15蹲位公厕各1座及其相关设计。下一步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意见执行。
  三、本项目合理建设工期为两年。
  四、审定概算总投资为1600万元(详见附件)。
  请遵照执行。
  附件:概算审定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