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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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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
省农科院:
《关于对我院贵州省草业研究所科技创新试验示范基地项目建设的立项请示》(黔农科院呈〔2016〕49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我委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贵州省草业研究所隶属于贵州省农科院,是全省唯一从事草业研究的公益科研单位。该所独山基地原占地面积700亩,为支持独山县开发区建设,该基地被征用土地380亩,现有的独山科研基地规模和地理位置已不能满足草业科研创新和成果展示需要。根据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草地生态畜牧业大省的战略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我省典型的喀斯特地形地貌特征和草地生态畜牧业生产特点,在我省不同生态区设置新的草业科技创新试验示范基地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拟选独山县麻万镇石牛村、贵阳市花溪区金欣社区、长顺县长寨街道办事处冗雷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改建独山基地:土地整治和环境治理300亩,完善水、电、路及排污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功能区建设,新建围墙1360米,维修改造科研实验用房1100平方米。
(二)新建贵阳基地:土地租用及整治50亩,新建围墙500米,完善租用土地整治及其水、电、路、排污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种植功能区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实验平台及1000平方米业务用房的水、电、排污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三)新建长顺基地:土地征用250亩,新建围墙2000米,新建科研实验用房1300平方米,种子晒场(场地硬化)4000平方米,征用土地整治及水、电、路、排污系统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区种植等建设。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3386万元,同意项目单位提出的资金来源为省草业所独山基地征地补偿金。
五、工程建设总工期36个月。
六、请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工程用地、规划选址意见、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手续,并提供有效资金来源证明,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同报我委审批。
七、请严格执行中办发〔2013〕17号文及黔党办发〔2013〕16号文规定,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严禁改变业务用房用途。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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