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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与县水务局《关于请求转报江口县白沙水库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江发改呈〔2016〕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省水利厅出具了此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查意见(黔水计函〔2016〕8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口县白沙水库工程位于锦江河的二级支流茶溪河上,属长江流域沅江水系,工程受水区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现状水利设施规模小、建设标准低,工程性缺水问题严重,水库建成后可为江口县桃映乡和怒溪镇、碧江区和平乡、松桃县牛郎镇农田灌溉、集镇及灌区农村人畜饮水提供水源保证。该工程已列入《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其建设符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将极大缓解该区域用水的供需矛盾,对保证下游灌区灌溉用水、周边乡镇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设江口县白沙水库工程十分必要。
二、工程的建设任务和规模:工程主要建设任务为农业灌溉、集镇供水及农村人畜饮水。至设计水平年(2030年),灌溉年供水量1267.5万立方米(保证率80%),可解决32509亩耕地的灌溉用水问题;集镇年供水量264.1万立方米(保证率95%)、农村人畜饮水年供水量243.4万立方米(保证率95%),可解决集镇32410人、农村39320人及40161头大小牲畜的饮水安全问题。初步确定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22米,死水位为395米,兴利库容836万立方米,总库容1236万立方米。
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和输水建筑物等。
四、可行性研究阶段,请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黔府专议〔2015〕182号)的规定,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深入分析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在充分征求移民和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和投资筹措方案,妥善落实移民的安置去向和就业途径。
五、请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做好水资源论证、工程用地预申请、环境影响评价等专题工作;并尽快组建项目法人机构,由项目法人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筹措等工作。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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