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安县白水水库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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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普安县白水水库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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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文件
批复机关
批复时间
受文单位
项目法人
内容摘要 建设地点
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

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与普安县水务局《关于普安县白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普发改呈〔2016〕7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省水利厅出具了《关于报送普安县白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黔水计函〔2016〕138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普安县白水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该工程建设任务是供水和灌溉。至设计水平年(2030年),水库年总供水量1533万立方米,其中集镇年供水量943万立方米(保证率95%),供水范围为普安县城5万人生产生活用水,江西坡镇集镇及周边农村3.35万人(城镇1.675万人、农村1.675万人)、2.0669万头大小牲畜饮水,江西坡工业园区用水;灌溉年供水量590万立方米(保证率80%),灌区范围为江西坡镇集镇与联盟、细寨村,设计灌溉面积2.1642万亩(其中:水田6887亩、旱地5635亩、茶园9120亩)。水库正常蓄水位1246.4米,死水位1226米,兴利库容1023万立方米,总库容1339万立方米。

三、工程主要由水库首部枢纽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等组成。水库枢纽工程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顶设闸溢洪表孔、左坝身取水兼放空建筑物等组成;输水工程由普安县城输水线路、江西坡镇及丫口田工业园输水线路等组成。最大坝高50米,坝顶约长188.8米。

四、本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水库枢纽挡水、泄水及取水口建筑物级别为3级;泵站为3级,供水输水建筑物为4级,灌溉输水建筑物为5级。

五、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普安县白水水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6〕29号),项目拟用地总面积97.1317公顷,其中农用地77.067公顷(其中耕地51.007公顷),建设用地13.7081公顷,未利用地6.3566公顷。根据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普安县白水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意见》(黔移函〔2016〕129号),至规划水平年2019年生产安置人口553人,搬迁安置人口294人。

六、按2016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估算,该工程总投资50732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同意施工总工期为27个月。

七、同意普安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八、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根据审查意见和审核提出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根据受水区用水需求,研究输水设计方案;在充分考虑受水区节水、治污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核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结果,优化水资源配置方案,复核工程规模和各行业用水量指标;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一高度、统一管理,落实工程调度方案,细化落实库区水质保护措施,合理研究生态泄流过程;深化地勘工作,结合地形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建筑物结构型式、工程占地、施工条件及配水目标等因素,优化工程总体布局,细化工程设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落实安置规划,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

九、请根据上述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1.普安县白水水库工程估算总表 

         2.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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