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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请求批复黔南州天然气“县县通”实施方案的请示》(黔南发改呈〔2016〕5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请国土、规划等部门对已纳入《黔南州“县县通”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表》内的项目,结合《黔南州“县县通”实施方案天然气支线管道规划图》按程序给予办理核准所需相关手续。
二、为积极落实“十三五”乡镇供气全覆盖,你州每个县(区)可新增500立方米以下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请国土、规划等部门对总量内的项目按程序给予办理核准所需相关手续。条件成熟的项目优先实施。
三、请你委大力支持项目办理核准所需前期手续,具备核准条件后按程序上报省发改委核准,并明确专人向省能源局报送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1.《黔南州“县县通”实施方案项目建设表》
2.《黔南州“县县通”实施方案天然气支线管道规划
图》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能源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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