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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梓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与桐梓县水务局《关于请求审批桐梓县岩门子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的请示》(桐发改报〔2016〕6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省水利厅出具了《关于报送桐梓县岩门子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黔水计函〔2016〕155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同意桐梓县岩门子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该工程建设任务是工业园区供水、集镇供水和农田灌溉。至设计水平年(2030年),水库年总供水量1299万立方米,其中工业园区年供水量922万立方米(保证率95%),供水范围为桐梓县煤电铝加工一体化产业园,集镇年供水量244万立方米,供水范围为夜郎集镇和新站集镇;灌溉年供水量133万立方米(保证率80%),灌区范围为水库下游至夜郎集镇一带的夜郎河两岸农田4950亩。水库正常蓄水位692米,死水位661.5米,兴利库容686万立方米,总库容1073万立方米。
三、工程主要由水库首部枢纽建筑物和输水建筑物等组成。水库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泄洪洞、右岸取水兼放空隧洞等组成;输水工程由输水主干管、夜郎干管和新站干管及附属建筑物等组成。最大坝高84.5米,坝顶长260米。
四、本工程为Ⅲ等中型工程。大坝建筑物级别为2级;溢洪道、取水兼放空建筑物为3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输水建筑物为4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五、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桐梓县岩门子水库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6〕39号),项目拟用地总面积33.7888公顷,其中农用地24.4241公顷(其中耕地10.4007公顷、林地14.0234公顷),建设用地0.6675公顷,未利用地8.6972公顷。根据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桐梓县岩门子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核意见》(黔移函〔2016〕135号),至规划水平年2019年生产安置人口266人,搬迁安置人口335人。
六、按2016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估算,该工程总投资51204万元,全部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同意施工总工期为36个月。
七、同意桐梓县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工程项目法人,由其负责工程建设管理、资金筹措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要切实落实工程建设投资和运行维护经费,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并长期发挥效益。
八、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根据审查意见和审核提出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根据受水区用水需求,研究输水设计方案;在充分考虑受水区节水、治污等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复核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结果,优化水资源配置方案,复核工程规模和各行业用水量指标;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一高度、统一管理,落实工程调度方案,细化落实库区水质保护措施,合理研究生态泄流过程;深化地勘工作,结合地形地质条件,综合考虑建筑物结构型式、工程占地、施工条件及配水目标等因素,优化工程总体布局,细化工程设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和集约用地,落实安置规划,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切实维护移民合法权益,解决好移民当前和长远的生计问题。
九、请根据上述原则进一步优化工程方案,编制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附件:1.工程估算总表
2.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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